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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推荐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

关于推荐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

日期: 2010-12-08

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

吉农机字[2010]67号


各市、州农委(农机局):

  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定于2011年1月中旬召开,会上将对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县予以表彰。为了做好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条件

  1、农机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,工作有创新、有亮点,薄弱环节有突破,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明显;

  2、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持续提升,机具发挥作用明显;

  3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,措施得力,示范效果显著,项目任务已全部落实并投入作业生产;。  

  4、认真组织农机化生产,大型机械深松整地作业计划落实到位,任务完成较好的;

  5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行政,较好地完成各项农机安全监理指标和农机新技术、新机具的推广工作;

  6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合作,大力宣传农机化惠农政策,向各级、各类媒体报送稿件数量多,宣传力度大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类技术培训,成效显著;

  7、按时完成省农委、省农机局要求的各项工作,按要求参加会议、上报材料按时,质量高。农机化管理统计工作领导重视,有专人负责,数据准确、真实;

  8、加强自身建设,经常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,领导班子团结,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,各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认可和农民满意。

  二、评选方式

  评选采取市(州)推荐、省级综合评定的方式。各市(州)农业(农机)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县(市、区)农业机械化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。省局根据各市(州)推荐情况进行审核,确定推荐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受表彰的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县(市、区)名单,报省农委党组审定。

  三、表彰数量及名额分配

  全省农业工作会议表彰县级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单位15个。各市(州)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—2个农机机构相对独立的县(市、区),排出先后顺序,行文盖章上报。

  四、具体要求

  1、各地要提高对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认识,严格按条件组织评选和推荐,实事求是,真正把各项工作突出,业绩显著的县(市、区)推荐上来;

  2、各市(州)必须将推荐材料在12月13日之前上报到省农机局。上报材料包括市、州的推荐函、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评审表(表格式见附表)。

  联系人:孔祥秋
  电 话:0431—88915028


附件: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先进县推荐评审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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